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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这个博客,主要是想把我二十多年潜心研究的交流调速“P理论”和内馈调速系统地介绍给大家,不揣浅薄是客气话,希望得到讨论和支持是真心。鉴于年龄和精力,编辑博客的是以我为首的一个团队,其中不乏才气、智慧的年轻人,在此我谨向他们致意。

                  【紧急公告】致电力行业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函

电力行业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我是内馈调速的发明人屈维谦。现以我个人和以我为法人代表的保定北方调速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内达调速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郑重地向贵会反映关于《火电厂风机水泵用内反馈电动机调速装置技术条件》(以下简称内馈调速行业技术条件)”制订中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
收悉贵会于2009年9月14日下发的关于“内馈调速行业技术条件”送审稿征求意见函,我作为该项技术发明人感到十分诧异和愤慨。在如此重要的专利技术产品技术条件制订中,贵会无端地将我和以我为法人代表的内馈调速合法生产企业排除在外,而将技术条件制订委托给与该项技术发明毫无关联的“山东彼岸电力科技公司”来操作,而且该公司竟然是曾采取假合作、真欺诈手法,骗取我内馈调速技术资料并侵权生产内馈调速的企业,我不明白这种公然无视发明人的起码合法权益,明显颠倒真伪,有悖法律和科学的做法究竟是为什么?但我却明白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这将使内馈调速成为某些企业谋取私利的工具,使内馈调速在电力行业陷入垄断、遭受挫折;这种公然践踏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有损技术条件的科学性,而且将使贵行业协会的形象和公信度大打折扣。为了避免事态和影响进一步扩大,我特向贵会反映以下事实和意见,希望能够得到重视并及时改正错误的决定。
    我是内馈调速的发明人,专利证书、发表的论文,鉴定报告,媒体报道,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都会给予证明,相信贵会不会连这最简单、基本的调查研究都没有去做。贵会应该了解,2003年6月10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曾培炎同志曾对我所发明的内馈调速作出亲笔批示:“内馈调速较变频调速既经济又节能,应该在很多领域得以应用,应组织行业鉴定并尽快申请专利”。不仅对内馈调速给予了高度评价,而且对知识产权给予了高度重视。而且2003年7月,发改委高新司邀请我——发明人和有关技术专家座谈,并以文件形式向曾培炎副总理作出汇报。难道对于我是内馈调速的发明人还存在争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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